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监考守则
发布时间:2017-01-04
监考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遵守监考守则、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一、监考人员应佩带学校统一发放的证件,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替换。
二、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20分钟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必要的培训、领取试卷。
三、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清理考场并做好考前的各项组织、准备工作;将考试课程、考试起止时间、监考教师姓名、考生座次及其他要求公布的考试信息书写到黑板上。
四、考前10分钟考生入场,第一监考负责检查考生是否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身份证,没有有效证件或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第二监考负责监督学生对号就座,同时监督学生将携带的学习资料、包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五、考前5分钟,第一监考宣读《考生守则》、《考试违规通报》及考试注意事项;第二监考开封试题袋,并检查清点试卷。检查试卷时应对照试卷袋封面信息检查试卷是否与其一致,如有错误,及时调换。确认试卷无误后发放试卷。
六、开考后15分钟,禁止学生入场,迟到的考生取消该场考试的考试资格,并记录在《监考记录》表中;开考3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出场。
七、开考后,监考人员要再次校验学生证件与本人是否相符,检查证件姓名与试卷填写姓名是否一致,并让学生在《考生签到表》中签字。
八、监考人员要认真监考不得随意提前和推迟考试时间。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要关闭手机,不准随意离开考场,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刊、书籍,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上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在考场内,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九、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及时制止考生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一旦发现违纪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该生继续答卷,没收作弊证据或出具收据予以暂扣,并在试卷上标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在《监考记录》表中详细记录违纪、作弊情况及学生基本信息,如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等,附上作弊资料,经违纪作弊考生亲自过目后签名,如拒绝签字,则由两名监考教师共同签字予以确认。
十、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时须向监考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经监考人员核查后方准离开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立即指令学生停止答卷,待收齐试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退场;第一监考人员认真填写《监考记录》表中的所有项目(一式两份),不得漏填项目。如试卷或答题纸(卡)缺少,应立即报告考务办公室,迅速追查。
十二、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清点考生答卷并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并与《考生签到表》及一份《监考记录》装入试卷袋,然后亲自将装好的试卷袋与另一份《监考记录》一并送交开课学院,不得让他人代交或转交。
十三、监考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如果违反《监考守则》,尤其是对作弊行为不及时制止甚至放任纵容,一旦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