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关于加强考试协同管理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21
山青院办字〔2015〕37号
加强考试管理是强化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为进一步提高课程考试管理水平,推动考风学风建设,现就加强考试协同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校级考试管理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
学校成立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课程考试工作。组长由分管教学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宣传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生工作处、团委、实验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学校教学督导员、各学院(部)分管副院长(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统筹安排组织管理课程考试工作,重点做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强化监督、科学组织、主动协调等工作。
学校设置六个考试工作小组,分别为:巡视组、考务组、学工组、保卫组、后勤组、违纪处理组。各考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巡视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学校领导
成员:学校教学督导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负责人
2.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职能部门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学院(部)考试组织工作和履行巡视职责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教师监考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
(4)负责对校、院两级考试组织工作做出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考务组
1.人员组成:
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员:宣传部、教务处、实验设备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各学院(部)相关工作负责人及考务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考试进程、考场和监考教师等;
(2)负责起草考试安排意见,召开考试会议,协调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发布考试信息及相关的宣传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考试期间考务方面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5)负责考试期间抽验校园卡等证件;
(6)负责考前封闭考试教学楼和教室;
(7)负责检修教学楼、教室内各种教学设施设备,确保桌椅等教学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8)负责考场卫生清理工作,确保考场内整洁卫生;
(9)负责做好考试工作总结,不断改进和提高考试组织水平。
(三)学工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学工工作处处长
成员:学工工作处、团委、各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学生管理人员
2.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学生考前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和学习工作;
(2)负责巡视检查考试期间学生考风考纪情况;
(3)负责协同做好违纪学生处理及警示教育工作;
(4)负责协助处理考试期间学生方面的各种突发事件。
(四)保卫组
1.人员组成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1)负责布防考试警戒区域;
(2)负责考试期间考区内人员进出,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考区;
(3)负责巡查考试期间考区周边干扰考试的各种活动;
(4)负责协同处理考试期间学生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五)后勤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员:后勤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1)负责检修教学楼、教室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确保水、电、暖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负责协同做好考前封闭考试教学楼和教室;
(3)负责考区及周边卫生清理工作,确保考区内整洁卫生;
(4)负责做好考试期间接送监考教师班车安排及相关工作;
(5)负责协助做好其它考试服务工作。
(六)违纪处理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分管教学校领导
成员: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工作相关负责人
2.工作职责
(1)负责讯问并确认违纪学生的违纪事实;
(2)负责收集完善违纪学生违纪相关材料;
(3)负责公布违纪学生情节及初步处理意见;
(4)负责协同并指导学院做好考试期间违纪学生的相关工作,维护考区内考试秩序;
(5)负责协同处理违纪学生的善后工作。
二、完善院级考试管理机构设置,落实责任制
学院成立院级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的课程考试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为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辅导员等。学院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考试管理制度、条例、办法和要求,切实抓好命题、监考培训、学生教育、考场巡视、阅卷、成绩报送等考试环节,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学院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上述学校课程考试工作小组的设置和分工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并结合学院考试工作实际,明确分工和职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配合学校课程考试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做好各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作为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强学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来认真对待,教育和引导参与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认真的承担各项考试组织管理任务。
(二)各部门、各学院要按照上述分工和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抓早、抓细、抓实、抓好。
(三)参与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切实维护考试的严肃性。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